886413_091336_cr来自Gigazine的消息.日本大阪警方4月缴获了在日本桥等地贩卖的盗版DVD之后通过调查发现,这些DVD里面有很多和正版DVD的字幕不同(这太平常了,还用得着调查么).大阪警方认为这种翻译行为大大助长了违法贩卖,所以决定专门以协同违反知识产权法的名义将这些翻译人员.

日本读卖新闻报道,在4月份,大阪警方依照知识产权法逮捕了一批因在日本桥附近贩卖盗版DVD的暴力团成员(相当于黑社会成员)和中学生.在这些没收的DVD当中,包含有当时还没有公映的《巴别塔》,以及刚刚下线的《洛奇6》等等.原本是中文的《墨攻》(看来中国的大片在日本还比较受欢迎的^_^)也被换成了韩语版然后加上了日文字幕.根据大阪警方和日本国际知识产权协会的消息,他们已经根据片中出现的翻译人员的笔名找出了十几个嫌疑人人.今后他们会继续分析字幕的行文风格,以锁定翻译人员和盗版组织.

尽管我很佩服日本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打击盗版的严厉,但是翻译人员也有罪么?我相信有很多翻译是一些翻译小组在网上发现盗版片源之后自发进行翻译的,国内有很多字幕组就是非盈利性组织.那么如果他们并没有收盗版商的钱,那么在法律上应该怎样界定呢?

如果中国把日本的这一套搬过来,那不知道会挂多少大学生…..